1929cc威尼斯2021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警示教育案例(二)
发布时间:2021-1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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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二
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公车私用、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。陕西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公车私用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领取和使用招生用车补助油票、以无实质内容的校园参观活动为名领取出差补助。王西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顶风违纪。鉴于其在组织审查期间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,主动退还违纪资金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王西科党内警告处分。
警示教育
1.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清正廉洁,反对任何滥用职权、谋求私利的行为。--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85条
2.在组织核实、立案审查过程中,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,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;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。--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17条
3.坚持崇廉拒腐,清白做人,干净做事。--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第2条
4.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,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、加强党的建设、从严治党,执行党的决议,公道正派选人用人,责任担当、廉洁自律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。--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第17条